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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叔叔说,看我的眼神,就像瞧见了脏东西。我都知道,又能如何呢,只能假装不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躲不开,跑不掉啊。也不怪他们,是我自找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叔叔给她取了个小名,也就是现在的“胭脂”,其实她很不喜欢,甚至一直厌恶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在心情好的时候,就会与她经常念叨一句话,“小胭脂,你是女孩子,喜欢胭脂水粉,是顶好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那些年里,叔叔唯一能够欺负的,其实就是那个矮矮瘦瘦的草鞋少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那个少年太穷,还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。最没有出息的叔叔好像只有在那个姓陈的那边,才会变得有钱,要面子,说话有底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曾经很多次,远远看过那个比她年纪大一些的家伙,在拉坯的时候,他会微皱眉头,使劲抿嘴,但是每次做出来的东西,还是不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叔叔在最后来,还对她说过,小胭脂,以后要是遇到了事情,去找那个人,就是那个泥瓶巷的陈平安。他会帮你的,肯定会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也不要经常麻烦别人,次数多了,一样会惹人烦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她并不知道,这差不多就是她叔叔的遗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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